奉天府府尹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朝天府之主官。順治十四年 (1657) 設,一人,由滿人充任,正三品。掌理留都治化與其禁令,小事決之,大事以聞。乾隆二十七年(1762),始受盛京將軍節制。三十年,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光緒二年(1876),加二品銜,以右副都御史巡撫事,復歸盛京將軍兼管。三十一年改行省,遂裁。

詞語分解

  • 奉天的解釋 奉行天命。《書·泰誓中》:“惟天惠民,惟辟奉天。”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作宮邑於 下洛 之陽,名相官曰尹。作《濩樂》,制質禮以奉天。”
  • 府尹的解釋 府級的最高長官,相當明清時代的知府詳細解釋官名。始於 漢 代之京兆尹。一般為京畿地區的行政長官。 唐 代之 東都 、 西都 、 北都 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 宋 代 開封 之府尹不常置。 明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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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金、元教坊階官、金為二十五階之第六階,秩正五品下。元為十五階之第四階,正四品。 教坊階官名。金始置,秩正五品下。元沿置,升秩為正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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