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務總局
官署名。民國二十五年國民政府置,直屬財政部,掌管全國鹽稅徵收及其他鹽務,併兼管硝礦事務。設總辦一人,總理全局事務,掌管所屬機關及職員;會辦一員輔之。下置總務、稅務、產銷、稅警、經理五科,分司職掌。經財政部長核准後,能在各產鹽區設鹽務管理局、在各鹽場區域設鹽場公署,辦理各該區域的鹽稅徵收及其他事務。
鹽務總局字典分解
鹽務的解釋 指經管有關食鹽的事務。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 平叔 稱停減鹽務所由,收其糧課,一歲尚得十萬貫文。” 清 魏源 《籌海篇四》:“漕務、鹽務、邊務皆
官署名。民國二十五年國民政府置,直屬財政部,掌管全國鹽稅徵收及其他鹽務,併兼管硝礦事務。設總辦一人,總理全局事務,掌管所屬機關及職員;會辦一員輔之。下置總務、稅務、產銷、稅警、經理五科,分司職掌。經財政部長核准後,能在各產鹽區設鹽務管理局、在各鹽場區域設鹽場公署,辦理各該區域的鹽稅徵收及其他事務。
鹽務的解釋 指經管有關食鹽的事務。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 平叔 稱停減鹽務所由,收其糧課,一歲尚得十萬貫文。” 清 魏源 《籌海篇四》:“漕務、鹽務、邊務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