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
①軍事編制,五代後唐始置。隸軍下每軍十指揮,置指擇使為其長官。宋沿置,上隸於廂、軍,下領五都。②官名。遼朝置。聖宗統和六年(988)以宋降軍分置七指揮統領,各分左右廂,號稱歸聖軍。太平天國亦置。初於*檢點之下,共七十二員,比殿前左一、右二為序,左單右雙,依次排列。至第十一始去“前”字,直至殿右七十二止。受命出征時常統數軍*,總制以下皆聽其指揮。未克湖北武漢前,有功將士常加恩賞指揮虛銜,稱殿前指揮,不與正指揮同等。又另置職同指揮者,無定員。後期置六爵,指揮遂成卑官。天曆戊午八年(1858)排至三百十二號。③官文書名。宋尚書省各部臨時解釋敕文,以令屬下遵照執行之指令。④ “指揮使”簡稱。
官名。明代中、東、西、南、北五城兵馬指揮司,各置指揮一人,正六品,副指揮四人,正七品。掌巡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及囚犯、火禁等事;境內有遊民、奸民則逮治;若車駕親郊,則率夫里供事。見《明史·職官三·中東西南北五城兵馬指揮使》。清沿明制,兵馬司指揮五城各一人,正六品,副指揮各一人,正七品,掌巡緝盜賊,平治道路,稽檢囚徒等。見《清史稿·職官二·都察院》。
指揮字典分解
指揮的解釋 (1) [command]∶發令調度指揮圍攻(2) [conduct]∶指導樂曲或樂隊的演奏(3) [commander]∶發令調度的人樂隊指揮
指的解釋 指 zhǐ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
揮的解釋 揮 (揮) huī 舞動,搖擺:揮動。揮袂(甩動衣袖,形容意氣豪邁)。揮舞。揮手。 拋灑,甩出:揮淚。揮霍。揮灑。揮汗如雨。 散發:揮發。發揮。揮斥(奔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