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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捕

官名。清朝總督、巡撫、將軍的隨從官。分文、武兩種,文巡捕以本省之佐雜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級武官充任,分別負責宣傳和護衛事。又,欽差官如主考、學政亦有臨時之巡捕,由總督、巡撫指派。


官名。清代將軍、總督、巡撫所屬都有巡捕,分文武,文巡捕掌傳宣,武巡捕掌護衛。

巡捕字典分解

巡捕的解釋 [police or policeman(in former foreign concessions)] 舊時租界中的警察

巡的解釋 巡 xún 到各處去,來回走動查看:巡弋(指艦艇在海上巡邏)。巡遊。巡天(指在天空巡遊)。巡迴。巡撫。巡視。巡幸(古代特指帝王出巡到達某地)。巡邏。 酒席上給全

捕的解釋 捕 bǔ 捉,逮:捕捉。捕獲。捕殺。巡捕。緝捕。捕風捉影。 逮抓捉放 筆畫數:10; 部首:扌; 筆順編號:1211251124

多看看:巡警部【歷史事件】

清末官署名。清政府為加強統治,維持地方治安,於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在京師及各省舉辦巡警(警察),特設立巡警部專司其事。主官為尚書、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設警政、警法、警保、警學、警務五司,管理京城內外工巡事務,各省警政也由該部督飭辦理。次年,改為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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