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禮院
官署名。唐朝始置,屬太常寺。德宗貞元七年 (791) 置禮院直二人,九年置禮院修撰、檢討各一人。掌教禮儀,事許專達。五代沿置,掌郊廟之制,檢討禮儀故事。宋初設判院,掌禮儀之事。仁宗天聖元年(1023)以禮儀院並歸本院,增置同知太常禮院官。名義上隸太常寺,實際事皆專達,寺、院之事不相兼。康定元年 (1040),始由判太常寺官兼領。神宗元豐 (1078—1085) 改制廢,於太常寺設禮儀案掌其職。
官署名。唐始置,屬太常寺,有禮院修撰、禮院檢討等官。宋沿置,掌議定禮制。宋代太常禮院雖然名義上仍隸屬於太常寺,其實直達皇帝。置判院、同知院四人,太常寺與太常禮院事不相兼,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置判寺、同判寺,始併兼太常禮院之事。
太常禮院字典分解
太常的解釋 [an offical who controls ritual,god of land and god of grains] 官名,掌禮樂郊廟社稷事宜 獻之太常
禮院的解釋 官署名。 唐 代太常寺之別稱。 清 梁章鉅 《稱謂錄·太常寺》:“《天中記》:‘太常, 唐 曰司禮寺,又曰禮院。’案《宋史·職官志》 宋 初別置太常禮院,雖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