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農寺
官署名。北齊始置,為管理倉儲市易,供應宮廷糧食薪菜、百官祿廩的事務機關。設卿、少卿、丞各一員,領平準、太倉、鉤盾、典農、導官、梁州水次倉、石濟水次倉、籍田等署。歷代沿置,掌糧食儲積、倉廩管理及京朝官祿廩、朝會祭祀供御之供應事務,其政令仰承戶部。隋初置卿、少卿各一員為長貳,屬官有丞五員及主簿、錄事等,領太倉、典農、平準、廩市、鉤盾、華林、上林、導官等署,煬帝增少卿為二員,置上林、太倉、鉤盾、導官四署。唐朝因之,又轄諸監、屯監。高宗龍朔二年 (662) 改名司稼寺,鹹亨元年 (670) 復舊。北宋初唯掌供應籍田、祭祀所需物品及常平倉,設判寺事二人,以兩制或朝官以上充任,卿、少卿皆為寄祿官; 神宗熙寧三年(1070)廢制置三司條例司,青苗、免役、農田水利、保甲等法悉由司農寺主持推行,並考核升黜諸路提舉常平官,成為推行新法的重要機構,以判寺、同判寺掌寺事,又置幹當公事官。元豐 (1078—1085) 改制後,原有職事歸戶部右曹,本寺掌倉廩、籍田、苑囿、漕運事務,供應官吏軍兵祿食薪炭、牧監草料及宮廷所用糧、酒,哲宗元祐三年 (1088) 復置長貳官。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罷歸戶部倉部司,紹興四年(1134)復置。遼朝為南面官署。金朝改置“司農司”。元世祖至元二十年 (1283) 改名務農司為司農寺,掌農桑水利之事,設達魯花赤一員,卿二員,丞一員。二十三年改名“大司農司”。
官署名。北齊始置,掌倉市薪米園池果實,其官有卿、少卿各一人。隋唐沿置。唐代司農寺,掌倉儲委積,總上林、太倉、鉤盾、官。四署及諸倉、司竹、諸湯、宮苑、鹽池、諸屯等監,凡京都百司官吏祿稟、朝會,祭祀所需,皆供給。其官有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丞六人,從六品上。宋代沿置,元廢。見《通典·職官八·司農卿》、《續通典·職官八·司農卿》、《新唐書·百官三·司農寺》。
司農寺字典分解
司農的解釋 (1).官名。上古時代負責教民稼穡的農官。《呂氏春秋·季冬》:“命司農,計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器械既成,以給司農
寺國語字典 寺 sì 古代官署名:太常寺(古代掌管宗廟禮儀的官署)。鴻臚寺(略同於現代的禮賓司)。 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佛寺。寺觀(gu刵 )。 伊斯蘭教徒禮拜、講經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