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撫司同知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機構宣撫司之職官。位宣撫使之下,協宣撫使掌司事。明清沿元舊稱,始作為土官名號之一,武職。系土官官署宣撫司之職官。湖廣、四川、雲南等省設有。正五品。有自己所轄之土兵及地區。世襲,其承襲事隸兵部。詳“土官”。
宣撫司同知字典分解
宣撫的解釋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區傳達皇帝命令並安撫軍民、處置事宜,稱為“宣撫”。《宣和遺事》後集:“ 徽宗 詔 童貫 復行宣撫 雲中 等路。”《續資治通鑑·元泰定帝泰定二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機構宣撫司之職官。位宣撫使之下,協宣撫使掌司事。明清沿元舊稱,始作為土官名號之一,武職。系土官官署宣撫司之職官。湖廣、四川、雲南等省設有。正五品。有自己所轄之土兵及地區。世襲,其承襲事隸兵部。詳“土官”。
宣撫的解釋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區傳達皇帝命令並安撫軍民、處置事宜,稱為“宣撫”。《宣和遺事》後集:“ 徽宗 詔 童貫 復行宣撫 雲中 等路。”《續資治通鑑·元泰定帝泰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