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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院斷事官

官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秩從三品,置四員。掌宣政院所轄刑獄斷案等務。大德四年(1300)罷,後又復置。

宣政院斷事官字典分解

宣政的解釋 (1).宣揚政教。 宋 范仲淹 《上執政書》:“若此後,諸處縣令特有課最可旌尚者,宜就遷一官,更留三載,庶其宣政者,可以成俗;其僥倖者,自從朝典。如此行之,三

多學一學:宣撫安慰使【歷史官職】

官名。唐置,德宗以後,派朝臣巡視災區,稱宣撫安慰使。見《文獻通考·職官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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