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官
官制用語。宋朝守選人、蔭補得官人及吏人等初次注授差遣,稱出官。守選人、蔭補得官人年滿二十五(後改二十歲),經銓試或呈試合格,方許赴吏部注授差遣。如銓試不中,年滿四十; 呈試不中,年滿三十,亦許出官。在京諸司吏人,理不同選限可出為主簿、縣尉、奉職、借職等官。
宋代選人初次接受差遣稱為出官。選人和蔭補得官人須年滿二十五(後改為二十歲),經銓試合格,方許赴吏部注授差遣。但銓試不中而年滿四十,或呈試不中而年滿三十, 亦許出官。有時亦有朝廷特準免試而出者。
出官字典分解
出官的解釋 [be transferred to hold a local post from central post] 古代稱由京官調任地方官為出官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
出的解釋 出 (??齣) chū 從裡面到外面:出訪。初出茅廬。出籠。 往外拿,支付:出力。出錢。出謀畫策。入不敷出。 離開:出發。出軌。出嫁。 產生,生長:出產。出品。
官的解釋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