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帖式
滿語官名。意為辦理文書、檔案之人。後金天聰五年(1631)設六部時由“巴克什”改稱。為清朝中央各部院衙門、內務府、地方督撫衙門以及八旗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衙門內掌管翻譯、繕寫滿漢文書之低極官員,通過“考除”“考選”、“調補”從八旗滿蒙、漢軍人員內任用。此外,尚有繕本筆帖式、掌稿筆帖式、額外筆帖式等名目。
官名。掌管翻譯章奏文籍等事。此名蒙語為“必闍亦”,滿語為“巴克什”。清朝入關後漢語譯為“筆帖式”。起初是文職官員的賜名,到康熙年間,各部、院衙門都設筆帖式,有翻譯、繕本、貼寫等名目,掌管滿漢章奏文籍等事,其品級有七品、八品和九品。筆貼式是音譯,其義譯是“文書官”。見《清史稿·職官一·宗人府》及各部。
筆帖式字典分解
筆帖式的解釋 官名。 清 代於各衙署設定的低級文官。掌理翻譯 滿 漢 章奏文書。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阿司寇》:“ 覺羅 少司寇 阿永阿 ,以筆帖式起家,任刑部侍郎。”
筆帖的解釋 手寫的便條。《宋史·食貨志下一》:“ 蔡京 又動以筆帖於榷貨務支賞給,有一紙至萬緡者。”
式國語字典 式 shì 物體外形的樣子:式樣。樣式。 特定的規格:格式。程式。 典禮,有特定內容的儀式:開幕式。閱兵式。 自然科學中表明某些關係或規律的一組符號:分子式。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