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政公署總務處

歷史字典解釋

省行政公的內部機構。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劃一現行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的規定,以民政長的名義執行公務,不設處長。主要職掌是辦理機要、印信、統計、人事、記錄、文書,會計、庶務等項事務,得分科辦事,設有秘書、科長、科員等。個別省區(如陝西省)還另設有技正、技士等。

詞語分解

  • 省行的解釋 反省自身的行為。《晏子春秋·雜上二四》:“省行者不引其過,察實者不譏其辭。” 張純一 校註:“省行,檢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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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王號名。詳“谷蠡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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