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工部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營繕工程事務。順治十六年(1659)設。置侍郎一人,總掌部務; 堂主事二人,掌檔案文移。下設左、右二司及銀庫等機構。左司掌辦一部分工程並負責徵收木稅、修造各處船隻等事。置郎中一人、員外郎三人、主事一人,四品官、六品官各一人,屬員有外郎、領催、匠役、壯丁等。右司掌辦一部分工程並負責徵收葦稅,兼管火藥庫、顏料庫事務。置郎中一人、員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四品官一人,屬員同左司。銀庫掌工帑出納,置司庫二人。本部所征木、葦稅和磚瓦折銀均存銀庫。此外,還設有筆帖式十七人,分在各司、庫等處掌翻譯。以上各官除筆帖式有漢軍一人外,均為滿缺。光緒三十一年(1905)裁。
官署名。清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設,掌盛京壇廟、陵寢、宮殿、城垣、公廨、祠宇營繕工程事務。設侍郎一人,郎中二人,員外郎五人,堂主事二人,主事二人,四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司庫二人,筆帖式十七人。部內分設左右二司:左司掌辦一部分工程並掌收木稅;右司掌辦一部分工程,併兼收葦稅。又有銀庫、火藥庫、秫秸廠等機構。
盛京工部字典分解
工部的解釋 古代官署名。 漢 代有民曹, 魏 晉 有左民、起部, 隋 唐 因 北周 工部舊名總設工部,為六部之一,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長官為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