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匈奴中郎將
官名。東漢置,亦作使匈奴中郎將或匈奴中郎將。監護南匈奴單于,參預司法事務,並助南匈奴防禦北匈奴的侵擾。員一人,擁節,秩比二千石。設官府,官屬不固定,隨事而置,主要有副中郎將、副校尉、司馬、從事、掾史等。東漢末罷。三國魏明帝太和五年(231)復置,仍監護南匈奴事務,多以并州刺史兼任,使持節或假節,四品。晉朝沿置,四品。十六國前秦、後秦亦置。南朝宋以授北涼統治者沮渠蒙遜。北魏初置,太武帝天興四年(401)罷,後復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為三品中,二十三年複次職令,改為從三品。北齊從三品。
官名,也稱使匈奴中郎將。漢朝設此官,專門負責南匈奴事務,保護南匈奴。因以軍事為主,故多以有威望的大將擔任。魏晉也設此官,掌護南匈奴。見《歷代職官表·歷代職官簡釋·護匈奴中郎將》、《晉書·職官志·護匈奴、羌、戎、蠻、夷、越中郎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