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役
宋朝職役名。包括縣吏人、公人,如前後押司、錄事、前行、後行、貼司、書手等,分領各種實際事務或雜事。
宋代職役的一種。包括吏員與公人,吏員初有押司、錄司、錄事史、佐史,後又有職級、推司、典書、副典書、手分、獄子等;公人有手力、鄉司等,名目繁多,分任各項實際事務或各種雜務。
縣役字典分解
縣役的解釋 舊時縣衙差役。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七·女俠》:“縣役某,解官銀數千兩赴 濟南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九回:“後來有人查考他(老鴇),説他姘了
縣的解釋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
役的解釋 役 yì 服兵務,從軍:從役。現役。 戰事:戰役。 服勞力之事:勞役。徭役。 使喚:役使。奴役。 被役使的人:役夫。役徒。僕役。雜役。 筆畫數:7; 部首: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