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社會科
歷史字典解釋:
縣政府內部分科之一。國民黨政府於民國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社會局後置,以科長為主官。掌理社會調查、社會救濟、新生活運動、國民精神總動員、民眾團體的組訓與監督、互助事業的組織及指導、勞資爭議處理。
歷史官職推薦:勸農使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勸課天下力田之事。其官有使一員,正三品。副使一員,正五品。見《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金置,掌勸課天力田之事。泰和八年公元年罷,貞祐間復置,設使一人,正三品;副使一人,正五品。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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