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大臣

法部大臣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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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法部長官。宣統三年(1911),改法部尚書設。一人,從一品,特簡。總理本部事務,並為國務大臣,參加閣議。

詞語分解

  • 法部的解釋 . 唐 時皇宮梨園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後借指教坊或法曲。《新唐書·禮樂志十二》:“梨園法部,更置小部音聲三十餘人。” 宋 蘇軾 《集英殿秋宴教坊詞·教坊致語》:“臣等幸覯昌辰,叨塵法部,採謡言於《
  • 大臣的解釋 受國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腦委託管理一個部門的君主國家的高級官員趙王與大將軍 廉頗諸大臣謀。;;《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詳細解釋.官職尊貴之臣。《左傳·昭公元年》:“ 和 聞之,國之大臣,榮其寵祿,任其

歷史官職推薦:佽飛

官名,漢置。原名左弋,漢武帝太初元年改左弋為佽飛,掌弋射。其長官稱令,次長官稱丞,屬少府。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漢書·宣帝紀》:“西羌反,發三輔、中都官徒弛刑、及應募佽飛射士。”註:“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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