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高等審判廳廳丞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京師高等審廳長官。光緒三十三年 (1907) 設。一人,正四品,簡任。掌綜理廳務並監督下級審判廳。


官名,清末置,為京師高等審判廳主官,見“京師高等審判廳”。

詞語分解

  • 京師的解釋 帝王的都城自京師來。;;唐; 柳宗元《柳河東集》元濟詣京師。;;《資治通鑑;唐紀》赴舉京師。;;宋;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自京師乘風雪。;;清; 姚鼐《登泰山記》詳細解釋.《詩·大雅·公劉》:“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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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臨安府簽書節度判官廳公事簡稱。參見“臨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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