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經
選舉制度。意為通曉經學。始見於漢,自武帝尊崇儒術後,頗盛。無常制。東漢章帝元和二年(後85)始令郡國舉通曉經學者,凡十萬以上舉五人,十萬以下舉三人。後附以年齡規定,如質帝本初元年(146)定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此科多補博士、議郎。東漢後漸不為所重。隋煬帝置,與進士科並行。唐沿置,為進士、秀才等六科之一。分為五經、三經、二經、學究、一經、三禮、三傳等科。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亦設,下分三禮、三傳等科。以《禮記》、《左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穀梁傳》、《公羊傳》為小經。每經考墨義、大義,貼小經,試時務策。殿試考大義,貼大經、中經和小經。出身與進士科同。神宗熙寧四年(1071)罷。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復置,得五百人,分授郎中、東宮侍書、御史、參政、通判、王府引禮舍人等官,亦有至僉都御史者。後雖不行,但漸成為明清學校貢生的俗稱。
明經即通曉經學。1、為漢朝察舉科目之一。《後漢書·儒林傳下·魏應》:“習《魯詩》。閉門誦習,不交僚黨,京師稱之,後歸為郡吏,舉明經,除濟陰王文學。”又張玄:“少習《顏氏春秋》,兼通數家法,建武初,舉明經,補弘農文學。”
2、唐宋取士科目之一。《新唐書·選舉志上》:“唐制,取士之科……有明經……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
3、明清兩朝稱貢生為明經。《日知錄·明經》:“今人但以貢生為明經,非也。今之進士,乃唐之明經也。”
明經字典分解
明經的解釋 (1).通曉經術。《漢書·劉向傳》:“ 更生 年少於 望之 、 堪 ,然二人重之,薦 更生 宗室忠直,明經有行,擢為散騎宗正給事中。” 北魏 酈道元 《水經注
明的解釋 明 míng 亮,與“暗”相對:明亮。明媚。明淨。明鑑(a.明鏡;b.指可為借鑑的明顯的前例;c.明察)。明滅。明眸。明艷。明星。明珠暗投(喻懷才不遇或好人失足
經的解釋 經 (經) jīng 織布時用梭穿織的豎紗,編織物的縱線,與“緯”相對:經紗。經線。經綸(a.整理過的蠶絲;b.喻政治規劃)。 地理學上指通過南北極與赤道成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