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曹
官署名。北魏初設。《魏書·宿石傳》:“(宿沓乾) 遷給事,兼領工曹。”其後廢。北宋徽宗崇寧三年 (1104) 改定開封府所屬六曹,又置,掌京府工程勞作之事。大觀二年 (1108),天下州郡依開封府例置,長官為參軍。又為明朝北京行部所屬工曹清吏司的簡稱。
工曹字典分解
工的解釋 工 gōng 個人不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工資收入為生的勞動者:工人。工人階級。工農聯盟。 製造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生產事業:工業。工業革命。 從事體力或腦力勞動:
曹的解釋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