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掣籤制
清朝確定藏傳佛教“活佛”繼承人的制度。此教認為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及諸呼圖克圖圓寂之後皆能自在轉生,代代承襲佛號,稱為 “呼畢勒罕”。呼畢勒罕的確定,向系達賴喇嘛所屬之拉穆吹忠降神指認,以致秘相傳襲,屢生事端。乾隆五十七年(1792)斥拉穆吹忠之妄,改行金瓶掣籤,特頒金奔巴 (藏語瓶曰奔巴)一於拉薩之大昭寺。凡達賴、班禪、哲布尊丹巴及諸呼圖克圖大喇嘛故後,將報出之“呼畢勒罕”數人名字、生辰繕簽置於金瓶內,由駐藏大臣監視掣籤一人為呼畢勒罕。五十八年復設金奔巴一於京師雍和宮、其內、外札薩克等所奉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如力不能赴藏識認者,由盟長擬選數人報於理藩院、繕簽入於金瓶內,由掌院大臣監看掣定。並規定,凡達賴、班禪之親族及王、公、札薩克等之子弟一概不準指為“呼畢勒罕”。
金瓶掣籤制字典分解
金瓶的解釋 (1).泛稱精美的瓶狀容器。(1)汲器。《樂府詩集·舞曲歌辭三·淮南王篇》:“後園鑿井銀作牀,金瓶素綆汲寒漿。” 唐 黃滔 《景陽井賦》:“最堪惆悵,金瓶之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