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主
官名。南北朝置,為戍的主將,掌守防捍禦之事,除管理軍政外,還干預民政和財政。多以郡太守、縣令、州參軍及雜號將軍等官兼領。北魏肅宗孝昌三年(527),因政權不穩,曾詔留戍主、副質子於京師。北齊定為從七品,北齊以後,戍分上、中、下三等。北周為三命。隋、唐時不干預民政、財政。隋朝上戍主為正七品,中戍主為正八品、下戍主為正九品。唐朝上戍主正八品下,中戍主從八品下,下戍主正九品下。宋朝雖存其名而罕有除授。
官名。南北朝隋唐皆置此官,掌邊疆防衛守御。分上中下三等,上戍主領五十人,中戍主領三十人,下戍主所領不足三十人。上戍主正八品下,中戍主從八品下,下戍主正九品下。見《新唐書·百官四下·上鎮》。
戍主字典分解
戍主的解釋 古代駐守一地的長官。《宋書·謝晦傳》:“至 安陸 延頭 ,為戍主 光順之 所執。 順之 , 晦 故吏也。”《周書·盧辯傳》:“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戶不滿五
戍的解釋 戍 shù 軍隊防守:衛戍。戍邊。戍守。 筆畫數:6; 部首:戈; 筆順編號:134534
主的解釋 主 zhǔ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僕人稱家主:君主。主上。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