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府尹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皇太子為之,為臨安府長官。九年罷。
官名。南宋遷都杭州,升杭州為臨安府,正官有尹、少尹,不常置,乾道年間曾以皇太子領尹事,少尹每日接受民間詞訟,隔日率僚屬至東宮稟事,通常以知府主持府事,知府帶浙西安撫使銜,職掌同開封府。副職有通判二人,所屬有簽書節度判官廳公事、節度推官、觀察判官、錄事參軍、左右司理參軍、司戶參軍、司法參軍各一人。府內分士、戶、儀、兵、刑、工六案(其中戶案又分上中下三案),此外又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開拆司、財賦司、大禮局、國信局、修造司,各治其事。置吏有點檢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節度孔目官、觀察孔目官、磨勘主押官、正開拆官、副開拆官、下名開拆官、押司官、前後行守分,貼司。參見“開封府尹”。
臨安府尹字典分解
臨安的解釋 [Lin'an county] 縣名,在浙江省杭州市西部。縣內的天目山多奇峰、竹林,為浙西名勝地
府尹的解釋 [prefectural magistrate] 府級的最高長官,相當明清時代的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