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司副長官
官名。元朝西南地區諸溪洞所置長官司之職官。位長官之下,協掌司事。多以土人為之。明、清沿元舊稱,始作為土官名號之一,武職。湖廣、四川、雲南、廣西、貴州等省設有。位次長官司長官,從七品。有自己所轄之土兵及地區,受地方官約束。世襲,其承襲事隸兵部。詳“土官”。
武職土官名。元明清均置,為長官司長官的副職。清製品秩同明,為從七品官。四川省置一人,駐於阿部;雲南省置二人,分駐於大理、臨安兩府所屬地方;貴州省置十九人,分駐於貴陽府、定番州、開州府、修文縣、都勻府、思南府、思州府、銅仁府、黎平府、鎮寧縣、石阡府等所屬地方;廣西置二人,駐於慶遠府屬永定、永順二地。參見“長官司長官”。
長官司副長官字典分解
長官的解釋 [senior officer or official] 舊指地位高的官吏,也泛指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