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
官制用語,即量才授官。宋朝分選人注擬差遣窠闕為十等,每等為一選。第一選為兩府司錄,次赤令、留守、兩府、節度、觀察判官、少尹,順次至第十選,為中下縣、下縣簿尉。
選字典分解
選的解釋 選 (選) xuǎn 挑揀,擇:選擇。選購。選輯(a.挑選並輯錄;b.選輯成的書)。選拔。選用。選賢任能。 用投票或舉手等表決方式推舉出代表或負責人:選舉。普選
官制用語,即量才授官。宋朝分選人注擬差遣窠闕為十等,每等為一選。第一選為兩府司錄,次赤令、留守、兩府、節度、觀察判官、少尹,順次至第十選,為中下縣、下縣簿尉。
選的解釋 選 (選) xuǎn 挑揀,擇:選擇。選購。選輯(a.挑選並輯錄;b.選輯成的書)。選拔。選用。選賢任能。 用投票或舉手等表決方式推舉出代表或負責人:選舉。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