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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政管理局

交通部直屬機關。北洋政府設定,依照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二月一日公布的《電政管理局職掌暫行章程》規定,分全國為十三個管理區,各設電政管理局,以監督一人為主官,下設文牘員、主計員、巡線總管、核算生、書記生等。管理局的分支機構為一、二、三等電報局,各設局長,工程、詳帳、收支、材料、轉運委員,電報生等。

電政管理局字典分解

電政的解釋 電信業務。主要業務是電報、電話等。 孫中山 《民生主義》第一講:“就第二種的情形說,就是要把電車、火車、輪船以及一切郵政、電政、交通的大事業都由政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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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清代軍機處檔冊。保存軍機處匯抄的收到和發給各省督撫、將軍及各出使大臣官員的電報。起自光緒十年(1884),止於三十四年,每月一本,共四百三十三本。現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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