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政監督
官名。北洋政府設定,為電政管理局的長官。其後又設兼理電政監督。依照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兼理電政監督職務章程》規定,兼理監督由交通總長就本區內一等電報局局長中選任,辦事處即附設於一等局內。
電政監督字典分解
電政的解釋 電信業務。主要業務是電報、電話等。 孫中山 《民生主義》第一講:“就第二種的情形說,就是要把電車、火車、輪船以及一切郵政、電政、交通的大事業都由政府辦理。”
監督的解釋 (1) [supervise;preside;overlook;oversee;police;superintend;watch]∶察看並加以管理監督幹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