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業道
官名。清末各省勸業長官。光緒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簡任。任期三年,歸督撫節制並由農工商部、郵傳部考查。掌全省農工商礦及各項交通事務(大員特辦者除外)。設公所為衙署。
專職道員名。清光緒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五月,農工商部擬定勸業道官制,七月經憲政編查館議奏,得光緒帝批准後各省陸續設立。其職掌是振興實業,專管全省農工商業及交通事務。道署分六科辦事,設科長、副科長各一人,科員視事務繁簡酌設二至五人。所屬有勸業公所,仿照道署組織分科,置正副科長、科員等。
勸業道字典分解
勸業的解釋 努力從事其事業。《史記·貨殖列傳》:“故物賤之徵貴,貴之徵賤,各勸其業,樂其事,若水之趨下,日夜無休時。” 漢 賈誼 《新書·瑰瑋》:“民安性勸業,而無懸衍之
道國語字典 道 dào 路,方向,途徑:道路。鐵道。志同道合。 指法則、規律:道理。道德。道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學術或宗教的思想體系:道學。傳道。修道。 方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