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道監察御史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 (1382)置,為明初諸道監察御史之一。設三、五人,秩正七品,掌監察百官。以時巡按所部,追核刑名,照刷卷宗;並協管在京吏部金吾衛、旗手直隸州府卷宗照刷工作。永樂元年 (1403) 改北平道為北京道,十八年革。

詞語分解

  • 北平的解釋 北京舊稱詳細解釋北京市 舊稱。詳“ 北京市 ”。
  • 御史的解釋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糾察的官吏御史前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又顧召趙御史。御史詣學宮。;; 清; 張廷玉《明史》 又御史齊康。詳細解釋.官名。 春秋 戰國 時期列國皆有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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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職名。唐玄宗先天二年置,以陝州刺史李傑充任。其後諸刺史常帶使,開元十三年敕陝州水陸運使別自置印; 德宗建中二年十二月停江淮水陸運使,轉運事委度支處置,三年八月分置汴東西水陸運使,貞元三年正月諸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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