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官
(1)北洋政府時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級審判廳的庭長、推事、推丞等通稱審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設定於縣司法公署,國民黨政府設定於縣司法處,均掌理審判事務。
審判官字典分解
審判官的解釋 對法院中審理民、刑事案件的官員的通稱。
審判的解釋 [try] 對案件進行審理並加以判決
官國語字典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
(1)北洋政府時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級審判廳的庭長、推事、推丞等通稱審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設定於縣司法公署,國民黨政府設定於縣司法處,均掌理審判事務。
審判官的解釋 對法院中審理民、刑事案件的官員的通稱。
審判的解釋 [try] 對案件進行審理並加以判決
官國語字典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