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關監督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朝工部龍江關之主官。掌關政。順治二年(1645)設,一人。始派工部員充任,繼改由各部院衙門司員中揀派,帶品任職。康熙十年(1671)、二十八年兩度兼管兩新戶關。六十一年由江寧織造兼充。光緒三十二年(1906)改隸度支部。

詞語分解

  • 監督的解釋 ∶察看並加以管理監督幹活 ∶從事監督工作的人詳細解釋.監察督促。《周禮·地官·鄉師》“大喪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漢 鄭玄 註:“治謂監督其事。” 賈公彥 疏:“謂監當督察其事。”《隋書·煬帝

歷史官職推薦:內工部總理

官名。清初內工部之主官。順治十八年設。掌理宮庭繕修工程之事。所屬有左、右協理各一人。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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