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傳部統計處
清末郵傳部所屬機構。光緒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設定,專掌船、路、電、郵四政及本部所管其餘事項的統計事務。設提調二人,纂修八人,協修八人。處內分設總務、船政、路政、郵政、電政五科,以分理各項事務。
郵傳部統計處字典分解
郵傳的解釋 [post;mail] 驛傳,傳遞文書的驛站郵傳冗費。——《明史》
多學學:郵傳大臣【歷史官職】
官名。清末郵傳部長官。宣統三年(1911),改郵傳部尚書設。一人,從一品,特簡。掌理本部事務,並為國務大臣,參與閣議。 官名。清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郵傳部尚書為郵政大臣,為郵傳部的長官。見“郵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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