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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道監察御史

官名。明朝各道監察御史的合稱。明初,於都察院下置監察御史,以各布政使司分別設定為道,初為十二道。永樂 (1403—1424) 中改為十四道。宣德十年 (1435) 罷原置交阯道,定為十三道,計有浙江、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雲南諸道,共置御史一百十人: 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各十人,福建、廣東、廣西、四川、貴州各七人,陝西、湖廣、山西各八人,雲南十一人。均正七品。主掌糾察內外百官。在朝內掌南北兩京科試,巡視京營,監臨鄉試、會試及武舉考試,巡視光祿寺、倉場、內庫、皇城、京師五城,輪值登聞鼓。在外則為巡按,清軍,提督學校,巡鹽、茶馬,巡漕、巡關及馬政、屯田等事。出師時則監軍紀功。因為巡按系代天子巡狩,大事奏報,小事立斷,權力極大,上至藩服大臣,下至州縣官吏,均仰其聲息。

順便了解:十七衛親軍指揮使司【歷史知識】

軍事單位總稱。明初所置武德、龍驤、豹韜、飛熊、威武、廣武、興武、英武、鷹揚、驍騎、神武、雄武、鳳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衛,各置親軍指揮使司,故名。各設指揮使、同知指揮使、副使等官,掌輪番宿衛,以護衛宮禁。後增至二十六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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