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歷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監生撥往在京各大衙署歷事。計吏部四十一名,戶部五十三名,禮部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軍都督府五十名。三月後上選,遇有缺出,依次補官。亦有至一年余者。
正歷字典分解
正歷的解釋 見“ 正歷 ”。亦作“ 正歷 ”。改訂曆法。《漢書·武帝紀》:“夏五月,正歷,以正月為歲首。” 漢 賈逵 《條奏左氏長義》:“陛下通天然之明,建大聖之本,改元
正的解釋 正 zhèng 不偏斜,與“歪”相對:正午。正中(zh峮g )。正襟危坐。 合於法則的:正當(d刵g )。正派。正楷。正規。正大光明。正言厲色。撥亂反正。 合於
歷的解釋 歷 (歷曆) lì 經過:經歷。來歷。閱歷。歷盡甘苦。 經過了的:歷程。歷代。歷史。歷來。 遍、完全:歷覽。歷數(sh?)。 推算年、月、日和節氣的方法: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