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探總局

緝探總局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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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末京師 * 偵查機關。光緒三十一年(1905)於巡警部設探訪隊。三十三年,於民政部設稽查緝捕局,宣統元年(1909),將緝捕探訪歸併為緝探總局。專偵探、緝捕事宜並檢閱各種報告、新聞。置總辦一人,轄左、中、右三緝探中隊。三年,緝探事務劃歸內、外城巡警總廳後撤。


官署名。清光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民政部設稽查緝捕局,下轄中、東、西、南、北五局。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正月與探訪隊合併,定名為緝探總局,將稽查緝捕局的五局改組為緝探中隊、左隊、右隊。總局設總辦一人,每隊設官弁兵夫四十二人。專司偵探、緝捕之事,輔助地方進行秘調查、訪事,接管各項報告,檢閱各種新聞等。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偵緝事務劃歸內、外城巡警總廳,緝探總局裁撤。

詞語分解

  • 緝探的解釋 偵緝探訪。《元典章·刑部十一·賊贓詳審本物》:“賊盜之以贓物為先,承捕弓兵緝探未明,限期已到,卻乃捉捕疑似之人。” 明 王錂 《尋親記·報捷》:“行醫賣卜尋覓,參官貴也須緝探。”《二刻拍案驚奇》卷二
  • 局的解釋 局 ú 部分:局部。局麻(局部麻醉)。 機關及團體組織分工辦事的單位:教育局。 某些商店的名稱:書局。 棋盤:棋局。 下棋或其他比賽進行一次:下了一局棋。 著棋的形勢,喻事情的形勢、情況:時局。大局。

歷史官職推薦:學士承旨

官名。即翰林學士承旨。 官名。宋代翰林學士院,置翰林學士承旨,為該院長官,掌制詔令撰述。見《宋史·翰林學士院》。明初置學士承旨,正三品,為翰林院官。見《明史·職官二·翰林院·吳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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