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灣鹽倉檢校批驗所

歷史字典解釋

名。明置於通州東家灣,為戶部直轄的鹽課批驗所,設大使、副使各一人。隆慶六年 (1572) 革。


官署名。明置,屬戶部,掌張家灣鹽倉檢校、批驗之事。置大使、副使各一人,隆慶六年(公元1572年)俱裁革。

歷史官職推薦:加俸

官員升賞方式之一。明制,官員有政績者可以加俸,《明史·唐龍傳》記唐龍“登正德三年公元年進士,除郯城知縣,御大盜劉六,數敗之,加俸二等。”清制,官員升秩後即行加俸,亦有少數升秩後僅更新頂帶花翎而不加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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