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部
官署名。北周始置。西魏、北周春官府原設司樂,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為樂部。掌演樂事,以樂部中大夫主其事。後代多廢不置,其演樂事分屬太常寺、太樂署等機構。清朝置,乃特設之機構。掌管大祭祀、大朝會的演樂及審定樂器音律事務。設於乾隆七年(1742 )。長官為管理大臣,亦稱“典樂大臣”。初由禮部滿尚書兼任,其他懂音樂之王大臣亦可簡派,無定員。後改為由各部侍郎、內務府大臣兼理,而滿大臣中懂音樂者亦可派為管理大臣。下設署正、署丞、協律郎、司樂等官,以及樂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分別隸於各署、處,所屬機構有神樂署、和聲署、什榜處等。此外,內務府掌儀司所掌宮中慶賀燕饗之樂及鑾儀衛所掌鹵簿諸樂,均由樂部統一管理。其職官仍隸原衙門。
官署名。北周置,如太樂署,其職如周代的大司樂,掌教音樂及樂學之政。其官有上士、中士。唐代有“樂部”,指樂隊,非官屬,屬太常。清代有樂部,為主管音樂的官屬;其官為典樂大臣,由禮部滿洲尚書或王公大臣兼任。見《通典·職官七·太常卿·太樂署》、《新唐書·禮儀志十一》、《清會典·樂部》。
樂部字典分解
樂部的解釋 (1).官署名。猶太樂署。 北周 設定。有上士、中士,其職如 周 代大司樂。 唐 有樂部名,系指樂隊,分立部、坐部二者,隸屬太常,非官職。 清 代復立樂部,主管
樂的解釋 樂 (樂) lè 歡喜,快活:快樂。樂境。樂融融。樂不可支。其樂無窮。樂觀(精神愉快,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樂天(安於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 使人快樂的
部的解釋 部 bù 全體中的一份:部分(“分”讀輕聲)。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機關企業按業務範圍分設的單位:外交部。編輯部。部隊(軍隊)。 具有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