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名
吏名。北宋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後,吏部置,員十人,分掌各案具體事務。
吏員名。宋初置於中書省、尚書省六部及寺監,掌書寫文書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縣不設貼司,惟設私名與書手,掌書寫文書。
私名字典分解
私名的解釋 (1).猶私客,私人。《列子·黃帝》:“ 范氏 有子曰 子華 ,善養私名,舉國服之。” 張湛 註:“遊俠之徒也。” 宋 葉適 《法度總論三·吏胥》:“更迭為之
私的解釋 私 sī 個人的,自己的,與“公”相對:私人。私有。私見。私仇。私情。私營。私慾。 不公開的,秘密而又不合法的:私自。私刑。私貨。走私。私生子。 暗地裡:私議。
名的解釋 名 míng 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分(f坣 )。名堂。名落孫山。名存實亡。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