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幣司

泉幣司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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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南京臨時政府置錢法,北洋政府改為泉幣司,屬財政部。按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規定,其職掌為:一、整理幣制;二、調查貨幣;三、貨幣計算;四、金屬貨幣和生金銀的輸出、輸入;五、監督造幣廠;六、監督銀行;七、發行紙幣;八、稽核准備金;九、國內外金融;十、其他關於幣制和銀行一切事項。以司長為主官,下設僉事主事等。國民黨政府改設“錢幣司”,見該條。

詞語分解

  • 泉幣的解釋 錢幣,貨幣。 唐 柳宗元 《非<國語>上·大錢》:“古今之言泉幣者多矣。”《宋史·奸臣傳二·蔡京》:“ 京 每為帝言,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 廖仲愷 《錢幣革命與建設》:“今
  • 司的字典解釋 司 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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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和議郎,本為兩官。博士除掌教授弟子外,國有疑事,還掌承問對。議郎掌顧問應對,無常職,唯詔令所使。二官均應通古今、熟百家,且俸皆六百石,故將二官放在一起提,東漢樊準意在提倡學習,提倡教授,故將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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