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憲
清朝地方官員對總督(或巡撫)、布政使、按察使之合稱。
清朝地方官員稱總督(或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為三大憲。
三大憲字典分解
三大憲的解釋 清 代地方官員對撫台(巡撫)、藩台(布政使)、臬台(提刑按察使)的合稱。《冷眼觀》第二回:“我們應酬多,一年三百六十日,差不多三大憲上司衙門裡的幕友,倒有三百五
三大的解釋 (1).指道、天、地。 南朝 陳 徐陵 《勸進梁元帝表》:“擬茲三大,賓是四門。歷試諸難,鹹熙庶績。” 吳兆宜 注引《老子》:“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憲國語字典 憲 (憲) xiàn 法令:憲章。憲令。憲兵。 指“憲法”:違憲。立憲。制憲。 筆畫數:9; 部首:宀; 筆順編號:44531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