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度判官
官名。唐末五代藩鎮屬佐,置二員,位行軍司馬下,分判倉、兵、騎、胄四曹事,多由藩鎮自辟置。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選士人充任,為選人階官,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定為從八品,徽宗崇寧二年 (1103) 改名承直郎。遼朝改軍事判官。金朝復置一員,正七品,掌紀綱節鎮眾務、僉判兵馬之事,兼判兵、刑、工案事。
官名。節度使的屬官,分判倉曹、兵曹、騎曹,胄曹事。見《通典·職官十四》。
節度判官字典分解
節度的解釋 (1) [be moderate in]∶節制調度;部署(2) [rule]∶規則;分寸日月之行,有常節度
判官的解釋 [official] 唐宋時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借指閻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謫興國州判官。—— 清· 張廷玉《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