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樂署
官署名。北齊太常寺置,掌諸樂及行禮節奏等事,有令、丞,兼領清商部丞。隋唐五代皆置,隋令二員、丞二員、樂師八員,煬帝大業三年 (607)改樂師為樂正,置十員; 唐朝令一員、丞一員,另有樂正,掌祭享鐘律,凡習樂,立師以教,而歲考其師之課業為上中下三等,申報禮部,十年大校,量優劣而黜陟。遼、金皆置,有令、丞,金朝兼鼓吹署,有樂工百員、樂工部籍直長一員、大樂正、大樂副正。元世祖中統五年(1264)於太常禮儀院置,秩從六品,令二員、丞一員,掌管禮生樂工四百七十九戶。
官署名。北齊置,掌諸樂及行禮節奏等事。隋因之。唐代也置太樂署,掌管音樂及培養音樂人才。見《隋書·百官中、下·太常》、《新唐書·百官三·太樂署》。
太樂署字典分解
太樂的解釋 官名。見“ 大3樂 ”。
署國語字典 署 shǔ 辦理公務的機關:專署。公署。官署。 布置:部署。 簽名,題字:簽署。署名。署字。 暫代:署理。兼署。 筆畫數:13; 部首:罒; 筆順編號: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