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編纂處

歷史字典解釋

國史編纂機構,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置國史館,直屬大總統,纂輯民國史和歷代通史,並儲藏關於歷史的一切材料。民國六年(公元1917年)停辦,另設國史編纂處,屬北京大學文科中國史學門,民國八年(公元1919年)改屬國務院。設處長、總編纂各一人,主任編纂四人,編纂若干人;主任事務員三人,事務員、繕校員若干人。民國十六年(公元1917年)復稱國史館。參見“國史館”。

詞語分解

  • 國史的解釋 .原指當代人修纂的本朝實錄和本朝歷史,後泛指一個朝代的歷史。《後漢書·班固傳》:“既而有人上書 顯宗 ,告 固 私改作國史者,有詔下郡,收 固 繫 京兆 獄。” 晉 杜預 《<春秋經傳集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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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掌管宮廷醫療事務之機構。金朝始置,為宣徽院所屬機構,掌醫藥。設提點、使、副使、判官分掌院事。下設正奉上太醫、副奉上太醫、長行太醫、十科額五十人。別設御藥院,掌進御湯藥。元朝沿置,始為獨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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