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帥大本營
孫中山準備北伐的指揮機關。民國十一年(公元1922年)因陳炯明的叛變,非常大總統被迫離開廣州,政府和國會均被破壞。當時北洋軍閥正宣揚“法統恢復”,國會議員遂多北上。十二年(公元1923年)初,陳炯明被逐,孫中山回粵,當時非常國會既不存在,“護法”也失掉意義,便不再用軍政府的名義。其時廣東軍隊頗多,不能不有所統率,於是孫中山就以大元帥名義統率各軍。三月二日組成大元帥大本營。大元帥的職權為掌理政務,指揮、調度各軍,任免重要官吏,決定政府機關的設定或裁併,公布條例、發布命令等。大本營內部設定四部、兩局、一庫、兩處:四部為外交部、內政部、財政部、建設部;兩局為法制局,軍計局。一庫為金庫。兩處為參謀處,秘書處,兩處分別以參謀長與秘書長為主官,另有參軍長。另外以大元帥直轄大理院,為最高審判機關,兼管司法行政事務,並配置總檢察廳。大元帥大本營於民國十四年(公元1925年)七月一日改組為廣州國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