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資升等
元代縮減官員升等年資的一項規定。據《元史·選舉志》記載,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詔:“外任流官,升轉甚遲,但歷在外兩任,五品以下並減一資。”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詔“四品以下諸職官, 不分內外, 普減一資,有出身應人流品者,考滿任回,依上優減資。”天曆元年(公元1328年)詔:“以兵興, 內外官員供給繁勞,在京者升一等, 至三品止;在外者減一資。”
元代縮減官員升等年資的一項規定。據《元史·選舉志》記載,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詔:“外任流官,升轉甚遲,但歷在外兩任,五品以下並減一資。”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詔“四品以下諸職官, 不分內外, 普減一資,有出身應人流品者,考滿任回,依上優減資。”天曆元年(公元1328年)詔:“以兵興, 內外官員供給繁勞,在京者升一等, 至三品止;在外者減一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