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定處

審定處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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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末學務大臣所轄六處之一。光緒二十九年(1903)設。置總辦一人,幫辦數人。負責審定各學堂教科書、參考書,檢查私家撰述,刊布有關學務之書籍報章。三十二年,併入學部。

詞語分解

  • 審定的解釋 審查決定計畫已由委員會審定詳細解釋.審查決定或審閱評定。《史記·張儀列傳》:“臣聞之,積羽沉舟,群輕折軸,眾口鑠金,積毀銷骨,故願大王審定計議,且賜骸骨辟 魏 。” 唐 吳兢 《貞觀政要·赦令》:
  • 處的字典解釋 處 (處) ǔ 居住:穴居野處。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決定,決斷:處理。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懲戒:處罰。處決。 止,隱退:處暑。 處

歷史官職推薦:小計部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計部次官,亦稱計部下大夫。佐計部中大夫掌國家收入、支出的帳簿。周武帝建德二年,省六府諸司中大夫,遂成為計部長官,稱計部下大夫。宣帝即位,六府諸司復置中大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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