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分
吏名。宋朝置,分前行、後行,分掌京城、州縣衙門及內外倉庫場務的各種事務,位在押司之下、貼司上。
吏員名。宋置,亦稱守分。吏部主客司有手分;兵部原於私名下置守闕習學,後罷守闕習學,亦置手分。手分分前行後行,分掌官署中各種事務。殿中省尚藥局以前行為局史,後行為直史;其餘五局惟置局史,無直史。府、州、縣亦置手分,具體職務隨分掌的事務而定,如可任倉、庫、場、務的專知等,地位在押司之下,貼司之上。
手分字典分解
手分的解釋 宋 時州縣雇募的一種差役。 宋 蘇轍 《論衙前後諸役人不便札子》:“ 吳 蜀 等處,家習書算,故小民願充州縣手分,不待招募,人爭為之。” 宋 蘇轍 《論衙
手的解釋 手 shǒu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手心。棘手(形容事情難辦,像荊棘刺手)。著(zhu?)手(開始做,動手)。手不釋卷。 拿著:人手一冊。 親自動手:手稿。手跡
分的解釋 分 fēn 區劃開:分開。劃分。分野(劃分的範圍)。分界。分明。條分縷析。分解。 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分發。分憂。分心勞神。 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