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策上將府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四年 (621)為酬秦王李世民平洛陽大功而特置,掌全國征討軍事,位在王府之上。以天策上將軍總判府事,有長史、司馬各一員,從事中郎二員,並掌通判府事; 軍諮祭酒二員,掌參謀軍事,贊相禮儀,宴接賓客; 典簽四員,掌宣令傳達導引之事; 主簿二員,掌省覆教命; 錄事二員、記室參軍事二員,掌書疏表啟,宣行教命; 功曹參軍事二員,掌官員假使、儀式、醫藥、任命、考課、祿恤、鋪設等事; 倉曹參軍事二員,掌糧廩、公廨、田園、廚膳、過所等事; 兵曹參軍事二員,掌兵士簿帳、差點等事; 騎曹參軍事二員,掌馬驢雜畜簿帳及牧養支料草粟等事; 鎧曹參軍事二員,掌戎仗之事; 士曹參軍事二員,掌營造及罪罰之事; 參軍事六員,掌出使及雜務處置之事。九年 (626)省。五代後唐時,楚馬殷請依唐故事開天策府置官屬,亦拜天策上將軍。
官署名,唐置,其中天策上將一人,掌國之徵討,總判府事。長史、司馬、從事中郎,並掌通判府事。軍諮祭酒,掌室傳導引。主簿,掌省覆教命。錄事、記室參軍事,掌書疏表啟、宣行教命。功曹參軍事,掌官員假使、儀式、醫藥、選舉、考課、祿恤、鋪設等事。倉曹參軍,掌糧廩、公廨、田園、廚膳等事。兵曹參軍事,掌兵士簿帳、差點等事。騎曹參軍事,掌馬驢雜畜簿帳及牧養草料等事。鎧曹參軍事,掌戎仗。士曹參軍事,掌營造及罪罰。參軍事,掌出使及雜檢校。見《舊唐書·職官一》,參看“天策上將”條。
天策上將府字典分解
天策的解釋 (1).星名。《左傳·僖公五年》:“鶉之賁賁,天策焞焞。” 杜預 註:“天策,傅説星。” 孔穎達 疏:“ 傅説 , 殷高宗 之相,死而託神於此星,故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