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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運判官

官名。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 置於諸道,總管轉運司庶務,兼督察屬吏。遼朝都轉運使與諸州轉運使司皆置,屬南面財賦官。元朝改置運判。參見“運判”。


官名。宋遼金置,見“轉運使”。

轉運判官字典分解

轉運的解釋 (1) [transport;transfer]∶把運來的東西再運到別處去轉運業務轉運站(2) [have a change of luck;luck turn

判官的解釋 [official] 唐宋時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借指閻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謫興國州判官。—— 清· 張廷玉《明史

不妨一看:轉運判官【歷史官職】

官名。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 置於諸道,總管轉運司庶務,兼督察屬吏。遼朝都轉運使與諸州轉運使司皆置,屬南面財賦官。元朝改置運判。參見“運判”。 官名。宋遼金置,見“轉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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