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務司

農務司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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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末農工商部所屬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平均設。掌農田、屯墾、樹藝、蠶桑、山利、海界,並各省河湖江海堤防工程,以及河道、海港、各處溝洫歲修款項核銷事宜。置郎中三人、員外郎四人、主事四人,綜理各務。


官署名。(1) 清末置,屬農工商部。掌管農田、屯墾、樹藝、蠶桑、紡織、森林、水產、山利、海界、畜牧及各省水利工程、船政,各處溝渠歲修款項核銷事宜;兼管高等農業學堂、農事試驗場。設郎中三人,員外郎四人,主事四人。司內組織設蕃殖、宣防、劭農、勸稼四科,分掌本司事務。(2) 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設定,屬農林部。其所掌為:一、農業改良;二、蠶絲業;三、水利和耕地整理;四、茶、棉、糖、豆各業;五、天災、蟲害的預防善後;六、農會和農業團體;七、氣象;八、其他關於農業的一切事項。以司長為主官,下設僉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撤銷。(3) 國民黨政府成立之初,在農礦部亦置農務司。依照國民政府公布的《農礦部組織法》規定,職掌如下:一、農業、漁業、森林之保護、監督及發展事項;二、農產、水產、蠶絲、畜牧事項;三、農業、漁業、水產、水利各團體的組織指導事項;四、農民教育事項;五、農業銀行及合作社籌設事項;六、農村生活改良事項;七、農民與佃主間糾紛的調解及仲裁事項;八、水利的調查測繪及水源水道的保護修濬事項; 九、水災的防禦及救濟事項。以司長為主官,下設科長、科員,分理司事。

詞語分解

  • 農務的解釋 指農事。例句:晉 陶潛 《移居》詩之二:“農務各自歸,閒暇輒相思。”;唐 杜甫 《春日江村》詩之一:“農務村村急,春流岸岸深。”;清 林則徐 《札蘇藩司繼續勸捐疏浚白茆河道工費》:“乘
  • 司的字典解釋 司 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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