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定縣
①北周置,為深泉郡治。治所在今甘肅迭部縣東南。隋開皇初省入封德縣。
②唐至德二年 (757) 改興安縣置,屬始安郡。治所在今廣西永福縣南土城,乾元初屬桂州。南宋紹興間屬靜江府,遷治上清驛 (今永福縣西北)。元屬靜江路,遷治上橫塘驛 (今鹿寨縣東北里定村)。明屬桂林府,正統五年 (1440) 廢。
古縣名。唐至德二載(757年)改興安縣置,治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西南。屬建陵郡,鏇改郡為桂州。宋移治今永福縣西北。南宋屬靜江府。元又移治今鹿寨縣東北里定。屬靜江路。明屬桂林府。正統五年(1440年)廢入永福縣。
理定縣字典分解
理定的解釋 謂政治安定。 唐 鄭絪 《享太廟樂章》:“於穆時文,受天明命。允恭玄默,化成理定。” 唐 白居易 《七德舞》詩:“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